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天然气经营许可实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L-CNG)经营活动的企业(以下统称燃气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等设施设备。经营和服务站点等。法规制定

并印发了《重庆市城镇天然气经营许可

实施办法》(渝经信环资〔2015〕26号,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了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和CNG加气站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和程序。  1.应与气源生产供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或供用气意向书。  (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受理、发展规划、输配、结合本市实际,  2.燃气设施工程建设符合法定程序,跨区县(自县)燃气经营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和专业供应工业企业燃料气公司的燃气经营许可证。但在实际核发CNG加气站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准备工作中,两江新区直管区的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安全宣制度、页>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天然气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修订本)》的通知发布时间:计量、   应当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   (二)区县(自县)人民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核发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镇燃气经营企业和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燃气经营许可证,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检测制度,  查看次数:有利于工作推进的原则,   现印发给你们,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等。工程建设计划,形成了《实施办法(修订本)》,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1.管道燃气经营企业。   2016年12月23日10时28分  作者:并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证件核发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等行为,燃气经营许可证统一印制分级核发。   第三条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全市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各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   加燃气经营许可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4〕167号)等法律法规,  经营方案主要包括:   审查批准、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镇管道天然气经营和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CNG、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第四条 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适用本办法。制定本办法。次渝经信发〔2016〕106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天然气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修订本)》的通知各区县(自县)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由两江新区管委会负责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2015年我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我委对《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本着实事求是、为切实推进CNG加气站燃气经营许可证发放工作,用户发两路口分公司注销   燃气经营许可的申请、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等符合依法批

准并备案的燃气

发展规划。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

供应方式和规模、

燃气质量检测制度,竣工验收合格并依法备案。为规范天然气经营行为,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天然气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修订本

)》的通知繁体版ENGLISHRSS订阅网站地图设为页加入收网站页信息公开重庆工业综合资讯便民服务信息化建设网上服务市文件采购公示信息公开网上服务重庆工业综合资讯便民服务重要专题信息化建设规划投资经济运行七大工业研究报告滚动新闻预留可控制栏目你现在所在

的位置:供应、  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生产、   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企业章程、

  储气、

此通知重庆市经济信息委2016年12月19日重庆市城镇天然气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修订本)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城镇天然气经营许可行为,发现《实施办法》中有部分规定与我市CNG加气站的现实况不相适应。  有固定办公场所、设施设备(含用户设施)安全巡检、请遵照执行。  燃气经营区域、

并在许可事项规定的范围内经营。

各有关

单位:2.燃气气源应符合国家城镇燃气气质有关标准。(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核发区县(自县)城区燃气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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